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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榈股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律师:股民索赔条件初定

来源:李修蛟    时间:2023-06-02 02:09:10


(相关资料图)

2023年6月1日,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棕榈股份,股票代码:002431)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立案。

棕榈股份股民索赔律师简介

公告同时称,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的原因系公司未及时完整披露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导 致。2021年7月2日,公司下属参股公司梅州时光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梅州市土地储备中心签署《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协议》,公司未及时就该事项进行 单独公告;2022年3月17日公司对外披露了《关于政府有偿收回参股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国内专业的证券维权律师团负责人、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修蛟律师认为,根据《民法典》、《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棕榈股份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根据《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规定》,受损投资者或可索赔。

李修蛟律师团队认为,棕榈股份股民索赔的条件暂定为:于2023年5月31日收盘之前买入棕榈股份股票,且在2023年5月31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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